吴忠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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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
——在吴忠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吴忠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马国武
(2015年12月3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安排,我代表吴忠市人民检察院报告市检察院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司法改革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在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自治区检察院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政府、政协的大力支持下,市检察院紧紧围绕司法改革各项重大决策部署,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解放思想,坚定信心,敢于担当,勇于创新,司法改革试点工作平稳健康有序推进。
一、司法改革试点工作基本情况
根据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精神,这次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内容主要包括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推动省级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四个方面。今年3月17日,中央政法委批准了《宁夏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随后自治区政法委正式确定吴忠市检、法两院和青铜峡市、盐池县检、法两院为宁夏司法改革先行试点单位。7月13日,吴忠市政法委印发了自治区政法委审批通过的《吴忠市检察院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7月15日,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在吴忠市召开全区司法体制改革动员大会,正式启动司法改革试点工作。7月至今,我市检察机关三个院试点工作稳步推进,人员分类管理中最核心的检察官入额遴选工作已经结束,共遴选员额内检察官60名;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初步建立运行;人财物统一管理工作在自治区组织部、编办、财政厅、人社局指导下正在核实,准备上划;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中央自治区正在制定配套制度。三个试点院的司法改革工作整体呈现良好态势。
二、积极探索实践,稳步推进司法改革试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凝聚改革共识。两级院班子把改革试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强化政治意识,坚定改革信心,增强改革动力,以勇于担当的精神推动改革落地。市检察院党组坚持解放思想在前、调查研究在前、推进改革在前,提出“立足实际、稳中求破、破中保稳、有序推进”的改革思路,成立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加强总体谋划和制度设计,对改革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先后召开18次党组会及时研究解决,统筹协调工作,增强改革的主动性、预见性和实效性。制定了《吴忠市人民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总体实施方案》,明确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推进措施和进度时限等。反复论证出台了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等配套方案。同时,市检察院加强对青铜峡市院、盐池县院试点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形成试点院推进司法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采取“台账式﹢责任制”模式,把握节奏节点,落实改革责任,积极稳妥地推进试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改革始终,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深入细致的做好思想工作,向广大干警解疑释惑,澄清认识,讲清楚改革的目的、走向和方式,讲清楚改革试点的政策和道理,讲清楚试点方案的主要精神和措施,引导广大干警从全局高度理性看待改革,正确面对改革中的利益调整,正确面对个人的进退留转,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凝聚改革共识,以积极的姿态拥护改革、支持改革,为试点工作顺利推进提供了坚强思想保证。
(二)严格遴选标准,优化队伍结构。员额制改革是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基石,事关改革成败。改革试点中,我们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党委和上级院关于检察官员额改革的精神和要求,坚持“严格标准、择优录取、宁缺毋滥、逐级增补”的原则,经过调研论证,制定了《吴忠市人民检察院首次确定进入员额检察官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岗位要求、报名条件、考试考核方法等,使员额检察官遴选工作公开化、透明化和规范化。在参与机会上,一视同仁,院领导、检察员、助检员放在同一个平台上,统一参加考试考核,不论资排辈,不迁就照顾,不搞特殊化;在操作程序上,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经过面试、笔试、党组考核、遴选委员会审议等环节层层选拔。笔试、面试环节,邀请自治区检察院、市人大、政协、纪委同步参与监督。按照自治区规定首批入额检察官不超过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30%要求。市检察院有28名检察官首批进入员额。近日,经自治区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审核,自治区检察院党组研究批准,正式确认,已经全部定岗。在入额比例上,改革前市检察院有56名检察官,占中央政法编制的59.5%,改革后28名入员额检察官,占中央政法编制的29.8%;在年龄结构上,平均年龄44.2岁,比入员额前年龄下降2.4岁;在业务能力上,入员额检察官平均执法办案年限16年,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执法能力和丰富的司法经验,这对促进检察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打下了良好基础。
认真做好人员分类管理工作,对市检察院中央政法专项编制、队伍结构,现有检察员、助理检察员的工作经历、岗位分布,以及近三年来的办案数量和质量等进行全面统计分析,做到对人员分类、岗位配置和选人用人心中有数。目前,首批进入员额的28名检察官全部配置在反贪、反渎、批捕、公诉等一线业务部门,并向业务核心部门倾斜。同时,按照检察辅助人员占中央政法编制比例不低于47%,司法行政人员占中央政法编制比例不超过15%的要求,科学配置检力资源,43名检察辅助人员和 14名司法行政人员已经确定。通过人员分类管理,进一步优化了队伍结构,提升了综合素能。在员额检察官遴选和人员分类管理上,三个试点院的工作方案严谨周密,选拔程序规范透明,选人过程公开民主,实现了无匿名信、无举报电话、无背后非议和人心不散、工作不断、秩序不乱的“三无三不”效果,得到了上级组织和领导充分肯定。
(三)建立办案责任制,做好人财物上划工作。落实司法责任制是司法改革的核心目标。在试点工作中,我们按照“权责统一、权责明晰、权力制约”的权力运行原则,围绕授权、用权、制权等执法办案关键环节,根据侦监、公诉、反贪、反渎、刑事执行监督等检察业务性质和检察职权特点,研究出台了《吴忠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暂行规定(试行)》《吴忠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权力清单(试行)》《吴忠市检察机关检察人员履职责任认定和追究办法(试行)》,明确检察长、检委会、分管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的权力清单、权力界限,行使权力的责任,明确什么权能用,什么权不能用,强化对权力运行的流程控制和过程监督,使司法责任制更加具体明确,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目前,三个试点院制定的各项规定和办法已开始实行。认真做好人财物统一上划工作。在市委组织、编办、财政等部门支持指导下,对机构编制、人员类别、职务职级等情况进行核查,做好各项预算核算编报、调整核实工作,集中清查固定资产,摸清底数,登记造册,为人财物的统一上划做好准备工作。
(四)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改革正确方向。坚持党的领导是司法改革取得成功的根本保证。试点工作中,我们坚决贯彻中央“司法改革框架意见”和改革方案,严格按照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自治区检察院的统一部署,切实把上级确定的政策意见、具体要求落到实处,体现到改革的各个环节中。积极主动向自治区政法委、自治区检察院、市委、人大、市委政法委汇报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准确把握改革的新精神新要求。区、市党委政法委、自治区检察院、人大领导高度重视,先后多次到三个试点院指导工作,调研改革进展情况,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特别是文章常委、定达检察长、市委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司法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关心支持改革,确保了司法改革的正确方向和健康发展。
三、司法改革试点成效、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深化司法体制,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关键举措;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要,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迫切需要,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政策性和法律性,试点工作能否迈开步子,趟出路子,直接关系改革成效。我市三个试点院的改革成效,对全区检察机关下一步改革起着重要的示范、带动作用。通过司法改革试点实践,我们体会感受到几点成效:一是各试点院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自觉,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坚定不移的贯彻执行自治区党委和上级院的重大决策部署,先行先试,勇于探索,敢于突破,做改革的探路者和促进派,工作成效赢得上级党委的充分信任和高度肯定,为吴忠政法工作加了分,也为吴忠出了彩;二是这次改革,既是一次司法体制改革,也是一次思想观念和执法理念的更新,改革全面检阅了两级院领导班子、广大干警接受严峻考验,承担改革重任的信心和决心,彰显了勇于担当的精神和敢于改革的魄力;三是改革试点中,我们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谋划推进试点工作,努力使每一项具体举措、制度设计都符合权责统一、权力制约、公开公正、尊重程序的要求,进一步加深了对司法活动、司法规律的理性认识和客观把握,对促进公正司法,维护司法权威等具有深远重大的意义;四是在试点工作中,我们始终保持改革自信,强化责任担当,科学统筹协调,司法改革试点工作与检察工作发展实现了双赢,检察队伍和业务建设平稳健康发展,取得了新的进步。
司法改革试点是一块“试验田”,虽然我们的试点工作取得一些进展和成绩,但目前还存在因人事冻结,该设立的机构不能设立,空缺岗位无法及时补充;人员分类管理后,岗位无法调整;相关制度措施配套还不到位等问题,同时一些可能出现问题和困难也会在试点工作深入推进中逐渐显现,对此,我们要强化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继续大胆实践,积极稳妥的推进司法改革。
下一步,我们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理清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工作权限,做到各司其职、协调一体;二是继续深化办案责任制改革。严格落实办案责任制,及时发现和解决责任制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三是积极配合自治区组织部、编办、财政厅、人社局和自治区检察院完成人财物上划工作;四是加强检察人员职业保障工作,进一步提升队伍执法办案能力,建设过硬的检察队伍。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今天,借此报告的机会,我代表全市检察干警,代表三个试点院,向一直以来大力关心支持全市检察工作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向各位领导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今后,我们将在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自治区检察院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政府、政协的支持下,继续保持良好精神状态,开拓创新,全力以赴,圆满完成司法改革的试点任务,努力为促进依法治市,推进公正司法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