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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2015年)
2018-07-02    来源:吴忠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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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02

关于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

——在吴忠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吴忠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马国武

2015123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安排我代表吴忠市人民检察院报告市检察院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司法改革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在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自治区检察院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政府、政协的大力支持下,市检察院紧紧围绕司法改革各项重大决策部署,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解放思想,坚定信心,敢于担当,勇于创新,司法改革试点工作平稳健康有序推进。

一、司法改革试点工作基本情况

根据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精神,这次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内容主要包括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推动省级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四个方面。今年317日,中央政法委批准了《宁夏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随后自治区政法委正式确定吴忠市检、法两院和青铜峡市、盐池县检、法两院为宁夏司法改革先行试点单位。713日,吴忠市政法委印发了自治区政法委审批通过的《吴忠市检察院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715,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在吴忠市召开全区司法体制改革动员大会,正式启动司法改革试点工作。7月至今,我市检察机关三个院试点工作稳步推进,人员分类管理中最核心的检察官入额遴选工作已经结束,共遴选员额内检察官60名;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初步建立运行;人财物统一管理工作在自治区组织部、编办、财政厅、人社局指导下正在核实,准备上划;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中央自治区正在制定配套制度。三个试点院的司法改革工作整体呈现良好态势。

二、积极探索实践,稳步推进司法改革试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凝聚改革共识。两级院班子把改革试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强化政治意识,坚定改革信心,增强改革动力,以勇于担当的精神推动改革落地。市检察院党组坚持解放思想在前、调查研究在前、推进改革在前,提出立足实际、稳中求破、破中保稳、有序推进的改革思路,成立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加强总体谋划和制度设计,对改革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先后召开18次党组会及时研究解决,统筹协调工作,增强改革的主动性、预见性和实效性。制定了《吴忠市人民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总体实施方案》,明确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推进措施和进度时限等。反复论证出台了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等配套方案。同时,市检察院加强对青铜峡市院、盐池县院试点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形成试点院推进司法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采取台账式责任制模式,把握节奏节点,落实改革责任,积极稳妥地推进试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改革始终,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深入细致的做好思想工作,向广大干警解疑释惑,澄清认识,讲清楚改革的目的、走向和方式,讲清楚改革试点的政策和道理,讲清楚试点方案的主要精神和措施,引导广大干警从全局高度理性看待改革,正确面对改革中的利益调整,正确面对个人的进退留转,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凝聚改革共识,以积极的姿态拥护改革、支持改革,为试点工作顺利推进提供了坚强思想保证。

(二)严格遴选标准,优化队伍结构。员额制改革是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基石,事关改革成败。改革试点中,我们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党委和上级院关于检察官员额改革的精神和要求,坚持严格标准、择优录取、宁缺毋滥、逐级增补的原则,经过调研论证,制定了《吴忠市人民检察院首次确定进入员额检察官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岗位要求、报名条件、考试考核方法等,使员额检察官遴选工作公开化、透明化和规范化。在参与机会上,一视同仁,院领导、检察员、助检员放在同一个平台上,统一参加考试考核,不论资排辈,不迁就照顾,不搞特殊化;在操作程序上,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经过面试、笔试、党组考核、遴选委员会审议等环节层层选拔。笔试、面试环节,邀请自治区检察院、市人大、政协、纪委同步参与监督。按照自治区规定首批入额检察官不超过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30%要求。市检察院有28名检察官首批进入员额。近日,经自治区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审核,自治区检察院党组研究批准,正式确认,已经全部定岗。在入额比例上,改革前市检察院有56名检察官,占中央政法编制的59.5%,改革后28名入员额检察官,占中央政法编制的29.8%;在年龄结构上,平均年龄44.2岁,比入员额前年龄下降2.4岁;在业务能力上,入员额检察官平均执法办案年限16年,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执法能力和丰富的司法经验,这对促进检察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打下了良好基础。

认真做好人员分类管理工作,对市检察院中央政法专项编制、队伍结构,现有检察员、助理检察员的工作经历、岗位分布,以及近三年来的办案数量和质量等进行全面统计分析,做到对人员分类、岗位配置和选人用人心中有数。目前,首批进入员额的28名检察官全部配置在反贪、反渎、批捕、公诉等一线业务部门,并向业务核心部门倾斜。同时,按照检察辅助人员占中央政法编制比例不低于47%,司法行政人员占中央政法编制比例不超过15%的要求,科学配置检力资源43名检察辅助人员和 14名司法行政人员已经确定。通过人员分类管理,进一步优化了队伍结构,提升了综合素能。在员额检察官遴选和人员分类管理上,三个试点院的工作方案严谨周密,选拔程序规范透明,选人过程公开民主,实现了无匿名信、无举报电话、无背后非议和人心不散、工作不断、秩序不乱的三无三不效果,得到了上级组织和领导充分肯定。

(三)建立办案责任制,做好人财物上划工作。落实司法责任制是司法改革的核心目标。在试点工作中,我们按照权责统一、权责明晰、权力制约的权力运行原则,围绕授权、用权、制权等执法办案关键环节,根据侦监、公诉、反贪、反渎、刑事执行监督等检察业务性质和检察职权特点,研究出台了《吴忠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暂行规定(试行)》《吴忠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权力清单(试行)《吴忠市检察机关检察人员履职责任认定和追究办法(试行)》,明确检察长、检委会、分管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的权力清单、权力界限,行使权力的责任,明确什么权能用,什么权不能用,强化对权力运行的流程控制和过程监督,使司法责任制更加具体明确,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目前,三个试点院制定的各项规定和办法已开始实行。认真做好人财物统一上划工作。在市委组织、编办、财政等部门支持指导下,对机构编制、人员类别、职务职级等情况进行核查,做好各项预算核算编报、调整核实工作,集中清查固定资产,摸清底数,登记造册,为人财物的统一上划做好准备工作。

(四)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改革正确方向。坚持党的领导是司法改革取得成功的根本保证。试点工作中,我们坚决贯彻中央司法改革框架意见和改革方案,严格按照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自治区检察院的统一部署,切实把上级确定的政策意见、具体要求落到实处,体现到改革的各个环节中。积极主动向自治区政法委、自治区检察院、市委、人大、市委政法委汇报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准确把握改革的新精神新要求。区、市党委政法委、自治区检察院、人大领导高度重视,先后多次到三个试点院指导工作,调研改革进展情况,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特别是文章常委、定达检察长、市委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司法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关心支持改革,确保了司法改革的正确方向和健康发展。

三、司法改革试点成效、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深化司法体制,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关键举措;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要,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迫切需要,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政策性和法律性,试点工作能否迈开步子,趟出路子,直接关系改革成效。我市三个试点院的改革成效,对全区检察机关下一步改革起着重要的示范、带动作用。通过司法改革试点实践,我们体会感受到几点成效:一是各试点院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自觉,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坚定不移的贯彻执行自治区党委和上级院的重大决策部署,先行先试,勇于探索,敢于突破,做改革的探路者和促进派,工作成效赢得上级党委的充分信任和高度肯定,为吴忠政法工作加了分,也为吴忠出了彩;二是这次改革,既是一次司法体制改革,也是一次思想观念和执法理念的更新,改革全面检阅了两级院领导班子、广大干警接受严峻考验,承担改革重任的信心和决心,彰显了勇于担当的精神和敢于改革的魄力;三是改革试点中,我们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谋划推进试点工作,努力使每一项具体举措、制度设计都符合权责统一、权力制约、公开公正、尊重程序的要求,进一步加深了对司法活动、司法规律的理性认识和客观把握,对促进公正司法,维护司法权威等具有深远重大的意义;四是在试点工作中,我们始终保持改革自信,强化责任担当,科学统筹协调,司法改革试点工作与检察工作发展实现了双赢,检察队伍和业务建设平稳健康发展,取得了新的进步。

司法改革试点是一块试验田,虽然我们的试点工作取得一些进展和成绩,但目前还存在因人事冻结,该设立的机构不能设立,空缺岗位无法及时补充;人员分类管理后,岗位无法调整;相关制度措施配套还不到位等问题,同时一些可能出现问题和困难也会在试点工作深入推进中逐渐显现,对此,我们要强化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继续大胆实践,积极稳妥的推进司法改革。

下一步,我们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理清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工作权限,做到各司其职、协调一体;二是继续深化办案责任制改革。严格落实办案责任制,及时发现和解决责任制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三是积极配合自治区组织部、编办、财政厅、人社局和自治区检察院完成人财物上划工作;四是加强检察人员职业保障工作,进一步提升队伍执法办案能力,建设过硬的检察队伍。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今天,借此报告的机会,我代表全市检察干警,代表三个试点院,向一直以来大力关心支持全市检察工作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向各位领导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今后,我们将在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自治区检察院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政府、政协的支持下,继续保持良好精神状态,开拓创新,全力以赴,圆满完成司法改革的试点任务,努力为促进依法治市,推进公正司法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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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吴忠市人民检察院